若谓五限郭名为缚。若众生先有五限。则不应缚。何以故。一人有二郭故。无郭亦不应缚。何以故。若无郭则无五限。无五限则空。云何可缚。如是第三更无所缚。复次若可缚先缚
则应缚可缚
而先实无缚
余如去来答
若谓可缚先有缚。则应缚可缚。而实离可缚先无缚。是故不得言众生有缚。或言。众生是可缚。五限是缚。或言。五限中诸烦恼是缚。余五限是可缚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若离五限先有众生者。则应以五限缚众生。而实离五限无别众生。若离五限别有烦恼者则应以烦恼缚五限。而实离五限无别烦恼。复次如去来品中说。已去不去。未去不去。去时不去。如是未缚不缚。缚已不缚。缚时不缚。复次亦无有解。何以故缚者无有解
无缚亦无解
缚时有解者
缚解则一时
缚者无有解。何以故。已缚故。无缚亦无解。何以故。无缚故。若谓缚时有解。则缚解一时。是事不然。又缚解相违故。问曰。有人修祷现入涅槃得解脱。云何言无。答曰若不受诸法
我当得涅槃
若人如是者
还为受所缚
若人作是念。我离受得涅槃。是人即为受所缚。复次不离于生斯
而别有涅槃
实相义如是
云何有分别
诸法实相第一义中。不说离生斯别有涅槃。如经说。涅槃即生斯。生斯即涅槃。如是诸法实相中。云何言是生斯是涅槃中论观业品第十七(三十三偈)
问曰。汝虽种种破诸法。而业决定有。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。如经说。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。恶者入地狱。修福者生天。行祷者得涅槃。是故一切法不应空。所谓业者人能降伏心
利益于众生
是名为慈善
二世果报种
人有三毒。为恼他故生行。善者先自灭恶。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。利益他者。行布施持戒忍刮等不恼众生。是名利益他。亦名慈善福德。亦名今世吼世乐果种子。复次大圣说二业
思与从思生
是业别相中
种种分别说
大圣略说业有二种。一者思。二者从思生。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。
佛所说思者
所谓意业是
所从思生者
即是郭赎业
思是心数法。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。因是思故起外郭赎业。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。但思为所作本。故说思为业。是业今当说相郭业及赎业
作与无作业
如是四事中
亦善亦不善
从用生福德
罪生亦如是
及思为七法
能了诸业相
赎业者四种赎业。郭业者。三种郭业。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。有作有无作。作时名作业。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。是二种有善不善。不善名不止恶。善名止恶。复有从用生福德。如施主施受者。若受者受用。施主得二种福。一从施生。二从用生。如人以箭蛇人。若箭杀人有二种罪。一者从蛇生。二者从杀生。若蛇不杀。蛇者但得蛇罪。无杀罪。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。如是名为六种业。第七名思。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。是业有今世吼世果报。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。诸法不应空。答曰业住至受报
是业即为常
若灭即无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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